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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信用卡被冒用時?
Q2:預借現金密碼應如何申請?
Q3:在國外無法提領現金時?
Q4:幣別變換爭執?
Q5:帳單金額與實際消費金額不符時?
Q6:帳款已繳,銀行仍催款?
Q7:未收到消費明細表(帳單)?
Q8:如何以信用卡繳納交通罰鍰、燃料費、電信費及汽機車行照規費?
Q9:如何辦理退貨(或取消交易)?
Q10:特約商店強收手續費時?
Q11:信用額度調整問題?
Q12:商店拒絕刷卡時?
Q13:商店接受刷卡,但交易無法完成時?
Q14:個人資料異動,該如何處理?



Ans:

一旦發現信用卡被冒用之後,應立即與本行連絡,並按照本行指示辦理。若卡片係遺失後被冒用,立刻向本行辦理掛失(可先打電話),依現行國內實施的「卡片遺失被竊風險免責辦法」規定,自您以電話向本行掛失時,往前推24小時起,所有被冒用之風險均由本行負擔。如卡片係被偽造冒用,則另需準備書面切結書交本行做為處理之依據。如您發現個人基本資料被他人盜用申請信用卡,應馬上向本行申訴,要求立刻停止該卡之使用,以保障本身權益。


Ans:

請於收到卡片後,來電本行客服中心申請。
(可預借金額與個人信用評分及卡片使用狀況有所不同,本行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


Ans:

(1) 如在銀行櫃檯之人工預借現金被拒絕,可先向櫃員查詢原因,如果是未獲本行授權核准,則可洽詢本行,如對其它原因(如網路問題)有疑問或不滿意,可通知國際組織處理。
(2) 如在ATM上之預借現金被拒絕,可能的原因包括機器故障、銀行電腦故障、通訊網路故障、密碼不符及本行未核准,如原因不確定,可向本行或國際組織查詢。


Ans:

所有使用信用卡交易帳款均應以新台幣結付,如交易(含辦理退款)之貨幣非為新台幣時,本行於接收各信用卡組織事先將交易金額按其匯率轉換成之美金金額後,再依各信用卡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大盤匯率轉換為新台幣,並加計本行需給付給各信用卡組織及本行自身作業所需之手續費,共計百分之一點五五後結付。


Ans:

通常導致帳單金額不符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1) 收單機構作業上的錯誤
(2) 卡片遭偽造或冒用
(3) 持卡人忘記自己有此筆消費
您只要認為帳單上的任何一筆交易有問題,可以直接以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向本行反應,本行會依您要求向原交易發生地點的收單機構調閱原始消費簽帳單,以確定此筆交易是否有問題。 萬一是您自己忘了有這筆交易而要求本行調閱簽帳單,之後確定這筆交易無誤,您將被要求支付調閱簽帳單的費用。


Ans:

請您立即與本行連絡,以免對本身信用有不良影響,本行會先查詢電腦記錄看款項是否入帳,若未入帳,則請提供您繳款時間及地點再作追查,如查出您已繳款,則將立即作調整而不致影響個人信用。如果繳款很久仍未入帳,則請您傳真收據後再查帳,以找出原因再作適當之處理。


Ans:

本行帳單採平信方式郵寄,所以因郵遞或其他因素,未能送達您手中,如果您在繳款截止日前七天仍未收到帳單,請主動致電本行查詢應繳款項及申請補發帳單,並請先行繳付帳款,以免錯過繳款期限。(若您該期沒有消費或應繳帳款,本行將不寄發帳單,電子帳單亦同)


Ans:

繳納您本人交通罰鍰時,請撥412-1111(若 貴戶電話號碼為6碼,則請撥41-1111) 轉168# ,依語音指示操作即可,手續費每筆20元。
繳納您本人的汽車燃料費(限車主為持卡人本人才可使用),請撥412-1111(若 貴戶電話號碼為6碼,則請撥41-1111)轉169#,手續費為費用的1%(若低於20元以20元計收)。
繳納您本人的電信費(限您本人所有之電話、呼叫器、行動電話及Hinet等),請撥412-1111(若 貴戶電話號碼為6碼, 則請撥41-1111)轉899#,手續費為每筆10元。
以上之手續費用如有變更,本行將於每月帳單上公佈之。


Ans:

持卡人若想要退貨,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事先獲得商店的同意,若商店不同意即無法退貨。退貨的手續如下: 商店與收單銀行有電腦連線(EDC)者 - 不論於消費當場退貨或離開商店後退貨,皆請商店於電腦上作一筆退貨的交易(列印出來的金額為負數),同時將電腦跑出的簽帳單收執,以便核對。 商店與收單銀行沒有電腦連線(POS)者 - 若當場退貨則將已刷卡的簽單(不論有無簽字)各聯都撕毀,以免商店持單請款。若離開商店後才退貨,則須請商店簽開一張退貨的簽帳單(金額為負數),使新舊交易的兩筆金額相互抵銷。 但如為外幣:持卡人應自行負擔匯兌差額,及1.55%的國際清算手續費的損失。


Ans:

請持卡人糾正商店做法,依照國際組織與收單銀行規定,特約商店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強收手續費,若商店仍不理會,則可向本行或國際組織反應,特約商店合約規定商店若有此違約行為,輕者會被警告,重者會被罰款或甚至解約。


Ans:

永久性調整:
1.若是我們所提供的額度不敷您經常性之需要,你可以提供更多的財力證明,我們會為您重新評估調整。
臨時性調整:
2.若是您有出差、出國或其他狀況,須使用較高信用額度,可於三個營業日前致電本行申請臨時額度調整,超過原本額度的部分需在下期帳款結清。


Ans:

通常商店拒絕刷卡,可能有以下的情況:
(1) 因消費金過小嫌麻煩或不想被抽取手續費
(2) 以夜間不能刷卡理由拒絕刷卡
(3) 拒絕某些機構發行的信用卡
(4) 要求支付一筆刷卡手續費
遇到這些問題,持卡人無須自認倒楣,應主動爭取自己的權利。最好的方式是堅決表示一定要刷卡,並且拒付任何費用,如果店員無法給予滿意答覆,則可進一步要求會見該公司的主管。如果至此問題尚無法解決,則可當場打電話至本行或該家商店的收單機構要求協助解決問題。商店所使用的信用卡簽帳單上即印有收單機構的名稱與電話。


Ans:

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信用卡卻無法完成交易,因而造成一些爭議,但問題卻不是出在商店。這類情況主要可能是因為以下原因造成的:
(1)卡片本身無法使用,此情形多發生在卡片很少使用,磁條或晶片受損或卡片毀損造成電腦無法辨識。
(2) 您的消費或未清償餘額已超過額度,或當日消費金額異常增加,使本行必須要求再確認。
(3) 在電信設備較差的地區,由於線路繁忙或斷線,造成商店無法順利取得本行授權。
如是(1)的情形,您只要平時多加留意便可預防,萬一卡片受損,可以將卡片剪斷以掛號寄回本行,註明此為毀損卡,本行會儘速補發新卡。
如是(2)的情形,請您平時多留意您的消費額度,並養成出國前先確認信用卡帳戶是否有足夠餘額可供使用,有關當日消費額過高的問題,則是金融機構為防範您卡片遺失或被竊時所採取的安全措施,為了您的權益,此乃必要的措施。
如是(3)的情形,電信設備不足造成刷卡不順利的現象,由於目前全球通訊的日益普及,此狀況已漸減少,不過為避免臨時無力付款的尷尬,到比較落後的地區或國家,請您多帶點現金或旅行支票。


Ans: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使用卡片的安全,若您的個人資料有異動時,請務必致電本行客服中心變更您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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